【案情简介】
2019年4月,被告人张某某从村民黄某某、蒋某某、孙某某处购买白杨树107棵。两个月后,张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民工采伐其购买的白杨树41棵,并将采伐的木材运转至其经营的木材经销部存放,后将部分木材加工为煤矿专用托板。经陇县林业局咸宜关林场调查,采伐林木蓄积为16.96立方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线说法】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某违反国家森林法律法规,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采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然触犯法律红线,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啥是行政许可?为啥砍伐林木需要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本案中涉及的林木资源对经济发展及生态平衡意义重大,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恰恰就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保证资源的有序开采。
为啥砍伐自己的林木也违法呢?怎样才不违法?
生活中一些人总认为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的林木是合法行为,殊不知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私自采伐超过一定量的林木就是违法行为!而仅当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和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规定进行采伐才是被允许的。
文字/编辑:陈阳 来源:陇县人民检察院